7月1日起,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要被处罚发表时间:2019-06-28 17:48 杭州通13号绿色 大数据告诉你戴头盔很重要 据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 通过近两年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有所下降 但也不可忽视 - 电动车事故死亡人数占三成 - 2018年全年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1200余起 造成250人死亡 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9.46% 与上年相比减少90人,下降26.39% - 午后傍晚事故多发 -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主要集中在午后及傍晚时段 占事故总数的70% 其中又以午后居多 - 死亡人员中青壮年占80%以上 - 死亡人员绝大多数为青壮年 年龄主要集中在30-50岁 占了总死亡人数的80%以上 其中男性死者比例高达75% 大大高于女性死者比例 在死亡人员中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 专业公司的外卖快递人员虽然涉及的事故也有 但是由于其有统一颜色醒目的制服 更主要的是绝大部分佩戴安全头盔 发生事故造成死亡的很少 - 事故多发在路口 - 据初步统计,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 80%以上发生在路口,主要涉及不遵守交通信号 不按规定让行等 发生在路段上的主要涉及逆向行驶、超速行驶 不按规定超车以及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等 还有就是经常听到的“开门杀” (机动车突然开门导致的电动自行车事故) 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中除了车辆间的正面、侧面碰撞外 电动自行车在超车、会车过程中由于车体外加装 遮阳棚、支架、货物以及绑绳钩等引发钩挂事故 也是导致事故一大方面原因 2018年浙江电动车部分死伤事故 ▲2018年12月8日宁波象山墙头镇东门桥头路口 只造成右手臂和双脚骨折 ▲2018年7月3日舟山海天大道与高云路东口 电动车与大巴车发生严重碰撞 电动车主因佩戴头盔保住生命 ▲2018年5月23日宁波涂茨镇中堡村路段 电动车主未正确佩戴头盔 没系扣带,头盔掉落造成死亡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! 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将于2019年7月5日正式实施。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、不得载人(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) 并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 !6条提醒要记牢! 1. 要拒绝购买超标车辆,不要擅自改装 2. 要各行其道,不要走机动车道和逆向行驶 3. 要控制好车速,不要超速行驶 4. 要遵守交通信号灯,该停得要停,该让的要让 5. 装货要符合规定,不要超长超宽 6. 要务必配戴好安全头盔 |